中国中医药科学城 规划说明

五、规划构想和范围
1、规划依据、原则及指导思想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
5、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文件)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25号文件)
7、建设部《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试行)
8、建设部《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2、构 想:
"中国中医药科学城"的项目建设和运作,应立足于项目顺利实施和长远发展需要,采取正确的、有效的融资模式,充分根据党和政府关于发展传统医药和中药产业发展体制改革要求,力争少用政府投资,积极采用股份制的建设和发展模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以利广泛募集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和发展,采用与国际标准接轨的规范化运作,真正把"中国中医药科学城"建成一个新体制新机制的国内外一流的中医药科研基地和国际中医药交易中心,让国药从这里走向世界、同时也具备把国际中医药交易市场拉回到中国来的职能、使民族产业在这里得到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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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范 围:
中国中医药科学城根据该城区的性质和功能及其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和社会的连续性,其规划红线范围立足点为--北京市副中心,临界河北省大厂自治县(北京潮白河东侧),其四至范围:东起祁各庄乡西侧,南靠北京潮白河北侧,西至北京潮白河东侧,北临燕郊经济开发区分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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