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医药科学城 规划说明

十一、道路交通

1、道路建设现状:
缺少停车场、城市广场等设施,人车混行,交通系统不够完善,与城市经济增长的矛盾日益突出。
2、规划原则:
1) 明确道路系统的功能与等级,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布局合理的、快速畅通的道路系统及完善的交通组织措施。
2) 提高主干道、次干道的路面等级以及红线宽度。处理好城市道路、过境交通与城市发展空间方向的关系。
3) 过境交通与城市内部交通分离,减少过境交通对城市交通和环境的影响。
4)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增长,应建立以长距离以公共交通为主,短距离以非机动交通为辅的客运交通体系。
5) 改善交通配套设施不足的局面,进一步提高现有设施的等级,为远期居民及车辆出行提供足够的停车设施。
6) 在保证全局和规划的延续性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现状,处理好规划路网与旧城改建和旅游开发的关系。
3、外部交通:
公路交通:中国中医药科学城位于北纬39度36分、东经116度46分。坐落在中国首都北京与中国最大的港口城市天津之间,距北京天安门广场35公里、目前已开通930路公交车(从北京站发车到燕郊开发区),且距天津市70公里、距首都机场30公、距天津国际机场60公里、距天津新港90公里。中国中医药科学城从京哈、京沈高速公路去北京市、天津市、机场、港口都到30公里。
铁路交通:距北京东站30公里,距天津70公里,距河北燕郊8公里。另外到北京轻轨八通线土桥站8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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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交通:北京市与天津市对国内外城市均有定期班机往来。基地距离首都机场、天津国际机场分别只有35公里和60公里。
中国中医药科学城特定的区域位置,决定了其交通主要是"名医","名药","药械"三条街和纵向的一条大道与外界沟通,形成对外交通系统。
4、城市道路网规划
1) 规划将以"环状、方格网"相结合的形式理顺和完善市区道路网络,明确道路功能,建立等级分明、互相协调的道路系统。
规划城市干道网系统由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组成,其中外围快速路主要承担交通任务,次干道起到商业和生活性的作用。城市支路系统生活性支路、居住区级道路组成。城市快速路红线宽度50~60米;主干道间距500~1200米,红线宽度45~60米;次干道间距350~500米,红线宽度30~45米;支路间距150~250米,红线宽14~28米。
(1) 主干道系统
主干道是连接城市片区的交通性道路,原则上以行驶机动车为主,沿街两侧用地严格控制出入口,平交路口机动车道增加车道数,路网密度在1.0km/k㎡以上。
① 交通性主干道是满足交通运输要求为主要功能的道路,承担城市内部与边缘分区之间以及分区与分区之间的交通流量,道路红线宽度不小于40米,设计车速不低于50公里/小时。
② 生活性主干道是以满足城市生活性客支要求为主要功能的道路,是为城市居民购物、社交、游憩等活动服务的主要干道,道路红线宽度一般为36~40米,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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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次干道系统
城市次干道系统由:道路横断面以三块板和一块板为主。
次干道是与主干道衔接的集散道路,主要以承担分区内的交通为主,两侧建筑密集,商业活动频繁,汇集大量人流、车流。城市主要道路在两侧商业发展有一定气候的情况下,其等级应为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一般不小于24米。路网密度在1.2km/k㎡以下。
(3) 支路系统
城市支路系统
支路作为到达性道路,是进出街坊,居住区和承担短距离交通的主要道路,是城市道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中应注重支路的连贯性,以利于公交线路进入居住区设置站点,方便自行车出行,要求在详细规划中能保证其用地和密度,支路的平均密度应在2~3km/k㎡。
(4) 自行车道系统
结合中国中医药科学城建设,利用现有道路和规划的一般道路,逐步建立和完善自行车道路系统,以减轻自行车对干道的压力,提高道路系统的通行能力,保障行车安全。在通往青少年学习和活动的场所,应有安全的自行车道路。现状许多路段没有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和必要的分隔设施,要求现有道路设置隔离设施,建设道路设自行车专用道。同时,自行车系统应结合公交换乘体系规划,并设置大量存取方便的停车场地,城区内可拓宽人行道采用分散停车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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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步行道系统
在城区范围内建立一个综合、方便的行人交通网络,是现代化城市的一个重要标志。建议详细规划阶段时,在机动车交通频繁的主要道路和交叉口上作好行人处理,结合实际情况设置人行天桥或地道,建立步行带,步行区,缓解老城交通压力。在人员活动稠密区,应有安全、宜人的步行系统。
在已形成的交通商业混合道路,应结合周围建筑的公交站点,设置天桥或地道,以保证步行交通的连续性,减少或避免机动交通的干扰。
(6) 交叉口
交叉口是城市道路网的重要节点,交叉口的交通组织极大的影响了道路的通行能力。交叉口相交的道路通行的优先次序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
5、道路交通设施布局规划
1) 停车场
(1) 原则:结合城市用地功能分区和道路交通组织的需要,力求均衡分布,并与城市道路网有机结合。
(2) 分类:对外交通枢纽处应设过境交通服务设施,如对外机动车的停车场,人流大量集中的大型商业、文化生活设施处应设停车场,满足高峰时段停车的需求;行政机关、工厂、公交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应设专用停车场。
(3) 停车泊位的预测和配置:按《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所定的人均拥有公共停车面积1.0平方米计算,停车面积需18公顷,其中机动车停车面积占80%。非机动车的停车宜分散布置,方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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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集散广场
城市广场是市民活动、人流集散和交通组织的重要场所,分为公共游憩广场、交通集散广场。
3) 加油站
城市公共加油站按服务半径0.9-1.2km设置,每处用地0.12-0.25公顷,选址应符合国家标准防火规范的要求,进出口宜设在次干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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